“借3500元,還1萬元,他太黑了。”“他是當?shù)爻隽嗣暮萑?,我們被他威脅恐嚇過好幾次,法官問同不同意調解,他同意,我們哪敢不同意?”對話里的“他”是陳某某——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運用大數(shù)據監(jiān)督模型挖出的一起“套路貸”虛假訴訟案的當事人。寬甸縣檢察院經過調查,依法向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法院于日前作出再審判決:撤銷原民事調解書,駁回陳某某的訴訟請求。
2024年2月,寬甸縣檢察院民事檢察官借助該院自行搭建的單方虛假民間借貸糾紛訴訟大數(shù)據監(jiān)督模型,對近10年來寬甸縣人民法院審結的近萬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進行篩查,發(fā)現(xiàn)陳某某等7人疑似為“職業(yè)放貸人”,涉及案件500余件。經查,陳某某近10年來在寬甸縣法院共提起民事訴訟80余件,其中民間借貸糾紛訴訟70余件,承辦檢察官對這些案件進行列表分析后發(fā)現(xiàn),相關案件存在諸多疑點。
針對上述情況,寬甸縣檢察院立即報請丹東市檢察院啟動一體化辦案機制,組成辦案組,在刑事檢察部門的協(xié)助下對陳某某關聯(lián)案件展開調查。經查,以陳某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長期從事高利放貸活動,在寬甸地區(qū)大肆開展“套路貸”業(yè)務。一旦借款人無力支付高額利息,陳某某便以辱罵、恐嚇、毆打甚至非法拘禁等手段誘使或迫使受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xié)議,通過“砍頭息”、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惡意主張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最后通過民事訴訟和執(zhí)行程序攫取非法利益?! ?nbsp;
檢察機關通過深入追查發(fā)現(xiàn),有十余名受害人的遭遇相似,均落入陳某某的“套路貸”陷阱難以脫身,有的受害人被迫出具的借據金額甚至是原始借款的10倍以上,有的在陳某某催債的過程中遭到毆打或者短時間拘禁,在財產被非法占有的同時身心也備受折磨。
寬甸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陳某某提起的10件民間借貸訴訟系列案件應認定為民事虛假訴訟。寬甸縣檢察院據此向丹東市檢察院提請抗訴。日前,在受害人隋某拿到法院的再審判決書后,陳某某“套路貸”系列虛假民間借貸訴訟案件終于落下帷幕。
